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》2023年6月实施
发布时间:2023/2/2 13:02:15 来源: 点击次数: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发布国家标准
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》
现批准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55037-2022,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。
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,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,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。
搜建筑关注重点如下:
1、疏散门净宽改为0.8m(7.1.4)(重大变化)
2、细化了消防救援窗要求(2.2.3)
3、 ≤40m消防车道不需回车场(3.4.5-6)
4、构件破坏倒塌后,防火墙仍需工作(6.1.2)
5、电梯层门耐火从1.00h提高到2.00h(6.3.1)
6、住宅合用前室内的管井门提升到乙级防火门(6.4.4-3)
7、仅靠外墙或直通屋面的加压送风楼梯间的顶部需设应急排烟窗,其余无要求。(2.2.4)
现批准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 55037-2022,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。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,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,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。